1.管子、管件及閥門經查驗合格、并按設計需求校正無誤后,方可裝置。 2.一切管道支吊架均選用制品支吊架,詳細數量由承包商自行核算得出。 3.用于法蘭聯接的管道可選用二次裝置,行將法蘭與管道焊接后,再拆開、校正和整理從頭進行裝置。 4.管道安置圖中未表明的,由現場施工時決議走向的小管道,包含外表管等,應安置規整,走向合理,并應在其他管道裝置完后,依據工程規則、設計文件的需求進行裝置。 5.管道在裝置過程中應做好制品維護,禁止手套、螺栓、焊材等雜物掉入其間。 6.一切會受銹蝕的配件都須經防銹處置并加上恰當的防銹涂料,而一起在進行裝置作業時,應避免因不同的金屬直接觸摸而發作的電解效果。 7.管道應設支架固定,特別是有柔性接頭的管道和不允許承重的管道,應另加支架固定。 8.最大管道支持距離不能超過5米。實踐的安置及細節由設計需求及參數表供給,提交項目辦理及業主同意。 9.不保溫動力管道支架一般選用弧形管托,但為避免因為水平方向發作徑向位移而致使管道意外掉落,應每隔24m左右設滑動支架。 10.管道支架、支座及零件在去銹除污后刷防銹漆兩遍,灰色面漆一道。 11.支吊架的焊接應由合格焊工施焊,并不得有漏焊、欠焊或焊接裂紋等缺點。管道與支架焊接時,管子不得有咬邊、燒穿等表象。 12.支吊架的焊接應由合格焊工施焊,并不得有漏焊、欠焊或焊接裂紋等缺點。管道與支架焊接時,管子不得有咬邊、燒穿等表象。 13.管道的環向焊縫不得放在支架上,脫離支架邊緣不小于200毫米,焊接鋼管的縱向焊縫應朝向便于查看的方向。 14.壓縮空氣管道螺紋銜接時,每個分支管應在螺紋銜接的閥門等修理件附近設置一個活接頭,以便于維修。 15.設計壓力大于1.0MPa的壓縮空氣管道在裝置結束后應進行抽樣射線照相查驗,抽檢比例不低于5%,質量不低于Ⅲ級。 16.動力管道裝置結束均應對管道體系進行強度實驗,當選用氣壓實驗時,低壓體系實驗壓力為1.15MPa,高壓體系實驗壓力為1.61MPa。實驗介質為枯燥潔凈的空氣,實驗前需經建設單位贊同,一起試壓過程中應切實做好安全防護及阻隔辦法。實驗前,必須用空氣進行預實驗。實驗時,應逐漸緩慢增壓,當壓力升至實驗壓力的50%時,如未發現異狀或走漏,持續按實驗壓力的10%逐級升壓,每級穩壓3min,直至實驗壓力。然后穩壓10min,再將壓力降至設計壓力進行查看,以發泡劑查驗不走漏為合格。 17.動力管道裝置結束均應對管道體系進行強度實驗,當選用氣壓實驗時,低壓體系實驗壓力為1.15MPa,高壓體系實驗壓力為1.61MPa。實驗介質為枯燥潔凈的空氣,實驗前需經建設單位贊同,一起試壓過程中應切實做好安全防護及阻隔辦法。實驗前,必須用空氣進行預實驗。實驗時,應逐漸緩慢增壓,當壓力升至實驗壓力的50%時,如未發現異狀或走漏,持續按實驗壓力的10%逐級升壓,每級穩壓3min,直至實驗壓力。然后穩壓10min,再將壓力降至設計壓力進行查看,以發泡劑查驗不走漏為合格。 18.承包商應在壓力實驗前提交試壓計劃至項目辦理方和業主同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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